近日,龙泉法院联合相关单位,发起“20元!我为新疆种棵树”捐款活动,为新疆公益林建设贡献一份力量。
新疆新和县是丽水对口的援疆县,当地常年风沙,生态环境脆弱。早在2021年5月,龙泉政法系统和市生态环境局就联合发起过“我为新疆种棵树”跨省域“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”建设活动,将办案过程中产生的部分生态修复资金和志愿者捐助的3.6万元捐赠给新和县林草局,用于公益林的管理与维护。
此次公益林捐款活动已吸引400多名志愿者参与,目前累计收到款项万余元。所有资金都将用于新和县碳中和志愿者公益林建设。
作者: 通讯员 丁海芳 黄方方
信息来源: 浙江法制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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